广东省民政厅副厅长、省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主任王长胜表示,我省作为基金会评估试点单位,已于上半年基本完成了评估准备工作。在自今年4月1日出台了《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评估管理的暂行办法》后,又成立了省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省社会组织评估中心。同时,还设立了省社会组织评估专家数据库,其中包括了来自登记管理机关、业务主管(指导)单位、科研院所、会计师事务所、律师事务所等领域的113位专业人士。
王长胜称,目前全省有24000多家社会组织,社会团体11000多家,民办非企业单位近13000家,基金会160余家。其中,全省性社会组织1300多家。评估等级三年内有效,三年后要重新评估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将力争2012年完成对全省性社会团体、所有基金会的基本评估,力争2014年完成省本级民办非企业单位基本评估。据《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评估管理的暂行办法》规定,经等级评估,3A级以上的社会组织具有接受政府职能转移、政府购买服务和享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优惠政策,以及开展评比、表彰活动的资格。
据了解,目前,全省仅11%的社会组织承接了政府职能转移。全省性的公益、慈善、社会福利服务类社会组织,基本没有政府职能转移。我省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方面起步也较晚,目前仅有广州、深圳、中山等市在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方面取得初步进展。参加2008年度检查的183家全省性行业协会,有政府购买服务收入的仅有24家,约1300万元。